刚刚,西安四部门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内容共12条,发布之日起实施。
明确提出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建设,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下调容积率,适度扩大绿化平台、阳台占套内面积比例,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风雨连廊、小区出入口大堂、绿化平台、架空层等不计入容积率。
加大金融贷款支持,落实降首付、降利率等金融政策;公积金方面,允许公积金直接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关中平原城市群及省内缴存职工。
一二手房市场方面,实现交易、缴税、办证、水电气暖过户“一站式”办理。完善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操作规程。
附:《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