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位于骊山大道以北、凤凰池东路以南、芷阳五路以东、芷阳四路以西的QJ15-1-57和QJ15-1-58两块地块分别由新城和中海以3.4亿和4.6亿的金额摘得。
宗地一,位于骊山大道以北、凤凰池东路以南、芷阳五路以东、芷阳四路以西,地籍编号为QJ15-1-56,净用地面积为68644.55平方米(折合102.96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土地出让使用年限为70年。
该项目配建廉租房相关事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32号)规定执行。
宗地二,位于骊山大道以北、凤凰池东路以南、芷阳五路以东、芷阳四路以西,地籍编号为QJ15-1-57,净用地面积为93024.68平方米(折合139.53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土地出让使用年限为70年。
该项目配建廉租房相关事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32号)规定执行。